无人机立法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发布日期:2022-06-30 21:55:47
一、无人机立法工作的进度
2018年8月,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印发《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旨在加强对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解析:最近几年,国内民用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驾驶员数量也在逐步增加。民航局在不妨碍民用无人机多元发展的同时,对无人机驾驶员进行管理性指导,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持续发展,目的是完善我国无人机驾驶员监管体系。
2018年6月,《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正式生效
解析:为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在《民航法》框架下,规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准入和监管要求。
2018年1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解析:条例综合无人机产品特性、飞行量、飞行目的、用户使用习惯等多种因素考虑,提出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区以外飞行,无需提交飞行计划;由国家建立具备监视和必要管控功能的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轻型无人机如在适飞空域内飞行并通过监管平台报送飞行动态,亦无需提交飞行计划等。通过技术手段,减少用户负担,提升管理效率。
条例还明确,国家统筹建立具备监视和必要管控功能的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信息与公安机关共享。公安部门建立民用无人机公共安全监管系统。
2017年6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正式上线,起飞重量超过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必须实施登记注册。建立无人机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解析:对于无人机制造商,需要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填报其产品的名称、型号、最大起飞重量、空机重量、产品类型和无人机购买者姓名/移动电话等信息。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和产品说明书中,提醒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警示不实名登记擅自飞行的危害。
2016年9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加强民用无人机飞行活动的管理,规范其空中交通管理的办法。
解析:加强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管理,规范其空中交通管理工作,适用于依法在航路航线、进近(终端)和机场管制地带等民用航空使用空域范围内或者对以上空域内运行存在影响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活动的空中交通管理工作。
2016年,《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低空空域定义由1000米以下,提升到3000米以下。
解析:明确了发挥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是适应通用航空安全管理改革的重大举措,要求通用航空企业提高安全自律意识及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意见》提出构建通用航空信用体系,是规范市场秩序、实现市场安全发展重要手段,为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
2015年,《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试行规定》,起飞全重7公斤以上无人机,必须接入“电子围栏”,不得在禁飞区使用无人机,无人机驾驶员需要持有操作执照。
解析:规范轻小无人机运行,固化前期无人机云系统试运行的成功经验,确保管理理念和政策与无人机技术发展相适应,调整无人机运行管理分类,明确无人机云交换系统定义及功能定位,增加无人机云系统应具备的功能要求,细化提供飞行经历记录服务的条件,更新取消无人机云提供商试运行资质的政策。
二、立法对于飞手和无人机从业人员来说,怎么规避法律风险?
民航局发布民用无人机管理规定,在没有驾驶资质和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进行商业行为,这属于违法行为,若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无人机从业人员,无人机执照相当于职业资格证,想成为无人机应用的从业者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考取无人机执照。
三、立法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会发生哪些改变?
完善民用无人机的立法规制,对整个社会的积极作用和意义是非常大的,通过明确的法律条款对无人机行为主体的一些的具体的行为给予认可或限定,使得行为主体得以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者不得从事的行为界线,也可以作为无人机生产,销售,飞行的一种行为标准,对无人机厂商和生产者,销售者以及驾驶员,还有无人机的一系列的延伸的这些产业都是具有积极引导作用的。
同样,民用无人机法律的确立在构建空域道路和空中交通秩序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给了驾驶员自己的选择机会,并且通过权利义务的界定,惩罚一些不遵守法律的行为或者侵害他人,社会,国家等等的犯罪,以确保空域和地面的安全,保障无人机及无人机驾驶员培训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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